218名廳級干部被中央生態環保督察問責(人民日報)
堅持問題導向,敢于動真碰硬,“環保欽差”又出招了!4月22日,經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辦公室協調,吉林、浙江、山東、海南、四川、西藏、青海、新疆8省(區)公開有關問責情況。
2017年8月至9月,第四批8個中央環境保護督察組對吉林等8省(區)開展環境保護督察,隨后移交89個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問題。8省(區)均責成紀檢監察部門牽頭,對移交的責任追究問題立案審查,查清事實,厘清責任,依紀依規開展問責工作。
細心的人會發現,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在原名基礎上,加上了“生態”二字。這說明督察要求更高更嚴更全面了,以往更多側重污染防治,現在則是生態保護和污染防治并重。藍藍天工作室梳理了吉林等8省(區)問責情況,一起來看看哪些問題被督察組盯上了、哪些人被追責了。
問責過程尤其突出主要領導責任
8省(區)共問責1035人,其中廳級干部218人(正廳級干部57人),處級干部571人(正處級干部320人)。各級黨委、政府擔負著環境保護主體責任。問責過程注重追究領導責任、管理責任和監督責任,尤其突出了主要領導責任。
從問責情形看,被問責的廳級干部中,誡勉72人,黨紀政務處分155人(次)。問責工作嚴格細致,實事求是,堅持了“嚴肅、精準、有效”的要求,堅持了嚴肅問責、權責一致、終身追責的原則,為傳導環保壓力、壓實環保責任發揮了重要作用。
被問責人員中,地方黨委61人,地方政府208人,地方黨委和政府所屬部門684人,國有企業31人,其他有關部門、事業單位人員51人。被問責人員基本涵蓋生態環境保護工作各相關方面,體現了生態環境保護“黨政同責、一崗雙責”的要求。
分析89個移交問題,涉及生態環境保護工作部署推進不力、監督檢查不到位等不作為、慢作為問題,占比約44%;涉及違規決策、違法審批等亂作為問題,占比約38%;涉及推諉扯皮、導致失職失責的問題,占比約15%。
同步通報典型案例,相關責任人已被嚴肅追責
在8省(區)公開督察問責情況的同時,生態環境部還通報了7起典型案例。有的對生態環境保護工作不重視,不作為、慢作為問題突出;有的違規決策、胡亂審批,甚至干預執法,嚴重失職失責;有的擅自放松要求、降低標準,工作不嚴不實,甚至弄虛作假。相關責任人已被嚴肅追責,相關問題已經整改或正在整改。
吉林遼河流域水環境質量嚴重惡化,2017年上半年,9個國控斷面中有8個為劣V類水質。列入遼河流域水污染防治“十二五”規劃的67個項目,僅建成28個,其中中央資金支持的22個項目僅建成9個。
遼源、四平、公主嶺等市黨委、政府及有關部門責任不可推卸,22名黨政干部被黨紀政務處分。省政府副秘書長張凱明(時任四平市委常委、副市長),遼源市委老干部局調研員譚海(時任遼源市分管副市長),四平市政協辦公室調研員楊洪波(時任公主嶺市市長),四平市紅嘴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正處級干部張志勇(時任四平雙遼市市長)等4人,黨內嚴重警告處分。
近年來,浙江寧波、溫州、舟山等市政府及相關部門和相關區縣政府,違法實施大量圍填海工程,生態環境保護亂作為問題突出。寧波市相關區縣未經審批違法實施7個填海圍墾工程,違法圍填海1.03萬公頃;溫州市及相關區縣在未取得海域使用權的情況下,違法實施5個灘涂圍墾項目,填海2300余公頃;舟山市有23宗圍填海項目未依法取得海域使用權,且未恢復海域原狀。
按照有關規定和干部管理權限,浙江共問責33名干部。寧波市委常委、鄞州區委書記褚銀良(時任寧海縣委副書記、縣長),寧波市象山縣委書記葉劍鳴(時任象山縣委副書記、縣長),溫州市蒼南縣委書記黃榮定(時任蒼南縣委副書記、縣長)等3人,黨內警告處分。
保持督察高壓,不達目的絕不松手
生態文明建設是關系中華民族永續發展的根本大計。但在工作落實中,一些地方和領導干部存在政治站位不夠高,在經濟發展和生態環境保護的關系處理上把握不夠精準,工作部署推進不力,執行政策不堅決,監督管理不到位,解決問題不碰硬等問題。
嚴格責任追究是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的內在要求,也是推進督察整改工作和生態環境問題解決的有效手段。吉林等8省(區)黨委、政府在通報督察問責情況時均強調,對不顧生態環境盲目決策、造成嚴重后果,污染防治攻堅戰中不擔當不作為、形式主義、官僚主義突出等問題,依法依紀嚴肅問責,要按照黨政同責、一崗雙責的要求,強化生態保護紅線、環境質量底線、資源利用上線硬約束,堅決摒棄損害甚至破壞生態環境的發展模式,堅決摒棄以犧牲生態環境換取一時一地經濟增長的做法,用鐵的紀律護衛綠水青山。
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辦公室有關負責人表示,督察推動一批重大環境問題整改取得明顯成效,地方黨委和政府環境保護責任意識大大提升。下一步,生態環境部將繼續對督察整改工作加強調度,對存在問題的地區不定期開展機動式、點穴式督察,始終保持督察高壓,壓實整改責任,不達目的絕不松手。
來源:人民日報